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从制度设计、政策完善,还是从集体产权量化确权、集体资产的积累和盘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多个方面都取得快速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抓住当前发展的有利时机,从四个方面综合施策,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而作为主力军推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坚定信心。高质量发展不同于规模性发展,质量提升比规模提升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在这个提质增效的关键时刻,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一是客观总结历史经验,汲取前行力量。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集体经济发展的75周年。使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客观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效和规律,重新审视“两个飞跃”的规律性认识,以史为鉴,强化理念,形成动力;二是讲好典型故事,激发内生动力。比如,中国农村改革先行者——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是进行小农生产和个体经营的典型代表。进入新世纪以来,该村没有死守着带来荣誉的“小田”和“小农”不放,业已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手段,使得“分田单干”的“小田”整合成了连片沃野,创新发展公司、小岗村旅游投资公司等“村企一体”集体企业,依靠集体经济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历史逻辑和典型案例都能证明,发展好集体经济是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村民持续增收的必由之路。
注重实干。如何发展集体经济,各地区都探索出一些可以复制的模式,但是,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作为市场主体的集体经济,发展是不是高质量的,发展能否得到群众的拥护,运行机制能不能持续,要用市场绩效说话,要看他们能产生多少经营性收入。为此,一是立足地方的禀赋特征,根据集体经济的发展阶段,选择合宜的项目,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因地制宜;二是鼓励村干部带头、从手边做起。就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借助生产性服务业的外包业务,一些村干部通过“捡漏”撂荒地、边角地种植油菜、中药材等市场销量好的产品,集体经济的经营性收入提高到10万元以上,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比如,一个村庄种植1千亩油菜,每亩收益100元,就可以达到10万元;三是要设立容错机制,鼓励各地区根据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原则,大胆尝试集体经济的新业态、新形式,积极探索市场化手段和股权化平台建设,留足集体经济经营人才的发挥空间。
依法推进。根据今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社会各界都要依法参与集体经济的发展。一是要素供给。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国家的相关部门要加快落实相关的要素供给,补齐公共服务的短板;二是加大监管。该法律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非法干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财产管理活动,或者未依法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干预”和“未依法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的”的筛选和消除,保全集体资产、松绑制度束缚,降低集体经济发展的交易成本和匹配成本。
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集体经济发展的最大的受益者,更是重要的监督者和决策者。通过发动和组织群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将集体经济的集体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一是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的制度,让每一群众都能参与到集体经济发展中来,在参与中得到知识的增加和思维的转变,将集体的事情放在个体事项的前面,提升参与意识和获得感;二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和积分制等新工具,将集体的目标、群众的贡献、村干部的行为及时公布,直观显示,引导政府、市场和群众形成合力、协同发力。
经过75年的积累,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快速发展,集体经济已经在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先进村还是薄弱村,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多措并举,促进集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定能够在促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注:本文系农业农村部十五五前期规划项目《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志平(伟德BETVLCTOR1946始于英国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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